2013年修改的《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》已经通过审批,现予以公布,请贯彻执行。 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2003年4月印发的《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》同时废止。 省农委职称办 附件:
1.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《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》的通知 2.江苏省农业技术系列推广研究员评审条件 3.江苏省高级农艺师资格条件 4.江苏省高级农经师资格条件 5.江苏省高级畜牧(兽医)师资格条件 6.江苏省农业技术高级资格条件名词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