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修订的《镇江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》(镇政办发〔2018〕3号),这是在2013年修订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基础上进行的一次完善,标志着我市森林防火应急工作进入一个新水平。
预案进一步强化了森林火灾扑救原则,完善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流程、信息报告程序、分级响应原则以及保障措施,细化了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,对保障我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起到积极作用。
《预案》规定,森林火灾发生后,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灾严重程度、火场发展态势和所在地护林防火指挥部灾情报告,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,设定为IV级、Ⅲ级、Ⅱ级、Ⅰ级四个响应等级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所在地护林防火指挥部灾情报告,决定启动处置森林火灾相应的应急预案。